生“二孩”的產婦一般年齡偏大,嬰兒和產婦都更需要照顧 羊城晚報記者 王磊 攝
  廣東規定僅獨生子女的父母才享有看護假,有市民認為“不公平”:“單獨二孩”也需照顧,且產婦年齡都偏大
  羊城晚報記者王俊 製圖/林春萍
  廣東3月27日啟動“單獨二孩”政策,截至7月31日,廣州市共受理“單獨二孩”再生育申請14903例,通過審批14108例;深圳已批准生育“單獨二孩”的家庭申請也已達到7244例。然而,除了二孩帶來的喜悅之外,這些家庭也不得不面對爸爸不能休看護假的尷尬。
  近日,剛懷上“二寶”的黃小姐向記者抱怨,在生“大寶”時丈夫休了10天看護假,幫助自己順利恢復。輪到“二寶”,丈夫單位卻明確表明,除了獨生子女外的所有類型家庭均不享受看護假。這讓黃女士很疑惑,看護假與和獨生子女掛鉤,這合理嗎?
  A、二孩爸爸都沒“福利假”
  3月27日,廣東省衛計委宣佈“單獨二孩”政策正式落地,這讓深圳一事業單位的員工黃女士特別高興。經過一系列準備,黃女士已於近日順利懷上了“二寶”。“丈夫單位工作任務比較重,所以我想讓他早點和領導請看護假,但問了人事,對方卻說我們沒有看護假。”黃女士很無奈,人事給他們的解釋是,10天看護假僅限於持有獨生子女證的父母,但“單獨二孩”明顯不屬於“獨生子女”範疇。
  就黃女士反映的情況,記者查閱了相關規定。《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第三十七條第五項規定,“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,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,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:……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,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;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。產假、看護假期間,照發工資,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。”深圳市衛計委之前也表示,深圳滿足晚婚年齡即男25歲、女23歲的父母,在領取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的前提下,才能享受10天看護假福利。
  這也就意味著,“單獨二孩”等政策範圍內的二孩不能享受看護假。
  “獨生子女需要照顧,‘單獨二孩’也需要照顧,看護假卻偏偏只和獨生子女綁定,這一點兒都不公平。”黃女士很鬱悶,“而且到了生育二孩的年紀,女方歲數已經不小,體弱更加需要男方精心看護,建議相關政策能人性化考慮,進行修改。”記者瞭解到,根據深圳市衛計委相關統計數據,截至6月30日深圳申請“單獨二孩”的家庭中,30歲以上育齡婦女占了80%以上。 編輯:王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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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B、深圳調研“二孩”看護假
  看護假的重要性也得到各方呼聲支持。公開資料顯示,中央黨校婦女研究中心2009年針對各種類型的企業職工發放的850份調查問卷顯示,9成受訪者贊同“休產假也是男性權利”的說法。在回答贊成的理由時,8成受訪者認為“生育是夫妻雙方共同責任”,約7成認為“產婦和新生兒特別需要照顧”。
  另外,深圳市婦幼保健院曾有相關調查顯示,孕產婦家庭的男性普遍認可:參與孕產婦保健不僅對妻子順利生產、減少疼痛和併發症有幫助,對增進夫妻感情、減小從二人世界向三人家庭過渡的心理壓力方面也有積極意義。
 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內司委委員吳立民建議,既然“單獨二孩”符合計劃生育政策,就理應和獨生子女父母一樣享受看護假待遇,相關部門也要考慮對看護假等相關政策做出調研和及時修改完善。
  對此,深圳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,不少夫妻對“單獨二孩”看護假的訴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,市衛計委已在開展調研。不過,深圳有關男方10天看護假的規定依據《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,深圳沒有修改權。
  C、“先辦證後休假”遭吐槽
  不僅“單獨二孩”沒有看護假備受質疑,獨生子女家庭請看護假需“先辦證後休假”,也遭到部分市民吐槽。在深圳一家民營企業上班的陳先生的孩子7月份出生,但預先準備休看護假的他跟單位請假時,對方卻表示只有辦理了獨生子女證後才能准假。“小孩剛出生辦證肯定要一段時間,這樣一來我壓根沒辦法在妻子分娩之初陪她,心裡很不是滋味。”陳先生無奈地說,他最終只得請了扣薪事假。
  “先辦證後休假”,企業這種做法是否違規?記者查閱相關政策規定瞭解到,“在領取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的前提下,女方可增加35天產假,男方同時享受10天看護假。”這也就意味著,企業“先辦證後准假”的做法並沒有錯。然而陳先生認為,分娩之初是女方身體最需要照顧的時候,看護假要求先辦證的申請條件太不人性化。
  對此,深圳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,企業如何執行相關條例並沒有明確規定,如果企業選擇先出示獨生子女證後准假並不違規,但建議人性化准假,事實上也的確有許多企業已經先准假後補證。
  律師建議:規定全國性看護假
  記者瞭解到,不同於婚假國家規定3天和產假國家規定98天的“高大上”,男方看護假作為護理生產配偶的特定假期,一直處於較為“弱勢”的地位,不僅國家層面上缺乏立法保護,各地看護假基本上都由人口和計生條例規定,有關看護假期長短也不盡相同。比如,晚育前提下,北京規定男方可享受30天看護假,上海規定男方有護理假3天,河南有一個月護理假,山西則有15天。相比之下,廣東省規定男方10天看護假只能算“居中”。
  10天看護假是否太短?作為獨生子女獎勵政策是否合適?其實早在幾年前《深圳經濟特區性別平等促進條例》制定過程中,這些問題就多番被提出討論。當時,條例草案中提出實行“雙親育嬰假”制度,除婦女依法享有育嬰假期之外,男性可以在其生育或者撫養的子女3周歲內,每年享有5天育嬰假。只不過在通過的條例中,這一亮點被刪除。條例審議中,有委員認為法定假期的規定屬於國家事權,地方不宜規定。
  如今,隨著“單獨二孩”政策放開,有關“男性看護假落實到國家層面、作為普惠性而非獎勵性假期”的呼聲再次升高。對此,中國公益法援平臺“東方法信”會員律師張興彬認為,由於我國各省市的具體情況有所不同,尤其是涉及計劃生育方面的情況更須要區別對待,因此《計劃生育法》中的很多內容都只做了原則性的規定,相關的具體內容都授權地方人大做細則性規定。但涉及生育方面的看護假等內容,他建議做一個全國性的規定,這樣避免因此而產生勞動爭議,增加勞動者維權成本。
  至於看護假作為獎勵性假期,張興彬認為,看護假每個家庭生育小孩時均應享有,不該區別對待,“也不用管是否超生,畢竟超生者也是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的。”(王俊)編輯:王銳
  (原標題:二孩爸爸都沒"福利假"引吐槽 深圳調研"二孩"看護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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